近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组建镇江市第四批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的通知》,启动市第四批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组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区域名教师在全市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通知》明确,第四批“镇江市名教师工作室”遴选数量为25个左右。成员组成为主持人1人,核心成员2-3人,骨干教师12-15人。名教师工作室成员以主持人所在市(区)为主,同时吸纳其他辖市区成员参加,同一所学校的成员不得超过30%,其他辖市区成员(至少4个区域)参与率不少于30%,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名教师工作室中乡村教师不少于20%。名教师工作室成员须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育主张;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有强烈的责任感、进取心和创造力;有积极参与名教师工作室活动的愿望,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
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在职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或省教学名教师,近3年始终坚持在所申报学科教学一线且达到规定工作量(教科研训部门的研训员、教研员需在一线任教至少10年且不超过55周岁)。正在运行中的江苏省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可直接聘任为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核心成员条件:特级教师后备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原则上其中至少应有1名本学科市、区级教研员。骨干教师条件:各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
名教师工作室建设条件为有明确的研究(实验)项目,教育科研成果显著;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为名教师工作室提供专门活动室,办公场所条件良好,制度健全,活动开展规范;所在市(区)、学校(单位)明确规定对名教师工作室给予配套政策、经费支持。
名教师工作室采取申报、审核、答辩、考察、授牌等遴选方式。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室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在征得各自学校(单位)同意后,由主持人填表上报所在学校(单位)及市(区)教育局,经校、市(区)教育局逐级推荐审批后,进行材料申报。团队一般成员在工作室获批成立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推荐,工作室主持人审核认定。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的名教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对参加答辩的部分名教师工作室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审核通过的名教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批准认定并授牌。
《通知》强调,名教师工作室遴选坚持德才兼备、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注重选拔师德高尚、充满教育激情和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高水平专家担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对第三批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重新申报者,评价工作室工作成效和新一轮名教师工作室方案;对新申报者,评价申报者近5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示范辐射方面取得的业绩和名教师工作室方案。着重评价申报者制定的名教师工作室方案在教育教学研究、骨干教师培养、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