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成立全市涉案未成年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议收悉,现将市教育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第十条:“对于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予公开,并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
综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的联动共享机制目前尚未建立。下一步,教育行政部门将与政法部门探索合作,依法依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