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关于积极打造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的提案”收悉,经商在镇高校,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1.关于“在驻镇高校设立相关旅游商品开发专业”的建议,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高校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由高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加强工作指导,进行专业布局结构宏观调控,市教育局对高校专业设置没有行政职权。
2.支持在镇高校现有旅游类专业建设。鼓励江苏科技大学、南师大中北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进行旅游类教育科研及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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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