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标扩面做“加法”。认真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40元/人/月,其他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同步增长。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政策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进一步放宽认定低保对象在收入、财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
二是简政放权做“减法”。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明确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权下放地区20个工作日办结,有特殊情形的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并精简申请材料,优化申请程序,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
三是提质增效做“乘法”。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财政、医保、住建等部门,针对困难群众生活、医疗、住房等重点问题,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联络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社会资源丰富服务类救助,为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居家服务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四是精准救助做“除法”。深入持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低保、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以及低保办理中的“微腐败”问题。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凡进必核、定期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