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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1/06/09 2.0w 阅读 535 点赞

近日,镇江市出台《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4项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足、治理水平不高、集中居住理念薄弱等问题解决。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以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到2025年,网格服务治理满意度达90%,注册志愿者比例占比达到15%以上,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达1-2名。

二是健全服务设施。明确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已建成小区每百户不低于5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新建小区不低于1500平方米配套、居民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到2025年,新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率和民主协商议事机构覆盖率均达100%。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调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工作;保障新型农村社区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38万元;市本级财政每年调剂一定资金,对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和开展参与式治理服务进行奖补。到2035年,新型农村社区和谐善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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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