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救助管理站: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苏民电〔2020〕39号)要求,结合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现制定印发《镇江市2020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请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镇江市2020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镇江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镇江市2020年“夏季送清凉”
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度夏,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苏民电〔2020〕39号)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压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的意见》(镇办发〔2019〕40号)《关于开展镇江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镇民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将“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作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的极端事件发生。
二、目标任务
开展以“战高温、兜底线,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为主题的“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与高温炎热天气的救助工作相结合,将专项救助行动与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相结合,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确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
各市、区要强化专项行动主体责任,组织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召开2020年“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协调会,对本次专项救助行动中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医疗救治、综合治理、寻亲服务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各救助管理站要编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于8月12日前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5日前)
1.各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管、卫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增配街面巡查力量,采取街头主动救助、流动救助、拉网式排查等有效方式开展联合救助,对重点区域、重点街道、重点人群增加排查次数,尤其在12:30至14:30的高温时间段主动上街巡查,做到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救助及时。
2.各市要对各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的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联合各有关部门对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的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做好整改工作;各救助管理站要重点做好水、电、天然气、监控视频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各救助管理站要做好站内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定期进行站内消毒,强化进站环节的安检工作;要严把食品安全关,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物性中毒。
4.各救助管理站要按照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做好救助管理政策与实务、安全教育等培训;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寻亲工作室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寻亲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筹推进跨省受助对象护送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7日前)
各救助管理站要对“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17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联动
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作为本阶段工作重点及落实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压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把控源头
各市要按照《意见》中“建立公安部门为主、城市管理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调巡查机制”要求,指导各救助管理站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和覆盖范围,重点巡查车站码头、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较易集中活动的区域,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要积极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接受救助,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留下救助联系方式;对突发急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于已接受救助护送返乡和本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的人员,要做好跟踪、回访工作,抓好源头预防,防止再次流浪乞讨。
(三)加强机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各市要对照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集中部署开展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各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严格站内受助人员管理制度,对机构遇灾、遇险,受助人员走失、死亡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本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做好处置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市、区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救助政策、各救助站(点)位置信息和24小时救助热线;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通过播放公益广告等措施,加大对炎热天气救助措施和救助渠道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受助人员,大力支持救助工作;积极发动和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力量与社会各界加入到专项行动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浓厚氛围。
镇江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