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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市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民发〔2017〕16号

2017/03/26 7.5k 阅读 428 点赞

各辖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各辖区财政局、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镇财行〔2015〕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双型”先进党组织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申报,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一)党建服务。开展“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党建红色文化有形落地”等试点工作。

(二)社区教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如海洋、航天、现代高科技、地理、气象知识等。

(三)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再利用;环保知识倡导和传播;组织环保志愿者行动。

(四)为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为独居、空巢、留守、残疾、困难家庭老人提供的精神关爱和生活照料服务;以及其他有助于老年人社会支持系统建立、权益维护的服务。

(五)未成年人与妇女服务。特殊儿童青少年、困境儿童、重点青少年、低收入家庭儿童成长、支持、预防、帮扶类服务;弱势女性维权、解困、就业等支持方面的服务。

(六)助残助困服务。残疾人救助、康复、社会融入、身心发展等支持发展服务;贫困、特殊家庭支持服务;弱势群体维权。

(七)志愿服务。以志愿者为服务团队主体,针对特殊、弱势、边缘群体提供的关爱、援助服务以及其他促进社会发展的服务。

(八)社区协商。包括社区综合性管理和服务:如组织开展参与式治理活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助力社区治理;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能力建设培训、指导、监督;和谐邻里关系的维护和打造;社区内部矛盾辅助调解等,以及文明倡导、法制宣传、禁毒矫正、矛盾化解以及其他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

二、项目申报程序

根据文件规定程序,认真了解群众需求,合理确定项目,加强项目审核,确保项目体现群众所需,项目申报质量逐年提高。对申报中引进或利用社区自有社会组织申报的,市民政局将加大指导力度。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4月10日前,各社区根据确定的项目,填写《申请书》、《预算表》和《审批表》,上报街道汇总;4月份,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街道初审意见进行联合会审,4月底前审核结束,并将终审项目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申报要求。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已安排党建试点的社区,须申报1个党建特色项目,其他社区申报1个特色项目和1个“小微”项目,项目合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

(三)总结上年成效。请各辖区认真梳理2016年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并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2017年措施,于4月10日前将汇报材料报送市民政局(联系人:秦峰,89666717,邮箱:zjsqb89666717@163.com)。

附件:1.2017年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服务项目申请书

2.2017年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服务项目预算表

3.2017年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审批表

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民政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