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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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住宅区和人工建筑物命名的通知

2012/09/18 1.2w 阅读 434 点赞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地名进行命名:

1. 东郡华庭:位于谷阳路88号,东至经三路,南至纬三路,西至谷阳路,北至丁卯自来水分公司,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2. 云开甲第花园:位于御桥港路13号,东至坡岗路,南至冠城路,西至御桥港路,北至南徐大道,总建筑面积16.36万平方米。

3. 乐业中心:位于扬子江路99号,东至烟墩山路,南至银山东路,西至南宫路,北至扬子江路,总建筑面积19.28万平方米。

上述地名从即日起正式使用,公安户籍、邮电通信、新闻报道、房产土地权证、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上述标准地名。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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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