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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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失效和废止)的通知

2011/11/28 1.9w 阅读 263 点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市政府对2010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镇江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等89件规范性文件确认继续有效,《镇江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实施细则》等6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现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失效和废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有效)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