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如果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怎么办?

2018/08/31 8.9k 阅读 118 点赞

  8月3日至8月22日仅十几天的时间里中国就接连发现4起非洲猪瘟疫情

  那咱镇江呢?有疫情吗?

  我市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

  要镇小微说,

  二师兄,你还别不服。

  你这一生病,

  可牵动了广大市民群众的

  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啊!

  所以,我们只好狠一点,

  防范措施更加严厉!

  镇江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会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及时、有效地控制

  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需要政府的统筹领导,

  当然少不了做好应急预案。

  近日,《镇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

  《预案》根据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预案》指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做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

  《预案》规定,镇江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包括市、各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委员会、各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等。

  分级响应运作预案有这样的机制:

  确认I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省政府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机制,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确认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或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范围或省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政府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机制,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确认Ⅲ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84423399);根据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由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范围或省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政府启动省级应急响应机制。

  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Ⅳ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和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

  应急响应结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应急结束后,应将评估报告、封锁令、解除封锁令于解除封锁令下达5日内逐级上报至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疫情灾害后补偿抚恤规定:

  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及对人员感染致病程度,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其牲畜或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偿标准参照国家、省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其亲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有关政策并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应对重大动物疫情中的问责惩处: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