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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15/06/01 1.8k 阅读 114 点赞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取消了房租支出必须超出职工收入20%的政策要求,大幅降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门槛,明确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均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对在市场租住住房的,大幅度提高可提取额度,在市区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公布的市区一类、二类地区43个样本区域最新租赁价格取中值并算术平均后计算得出17元∕M²·月的基本租金价格,租住住房面积按照家庭人口构成差别化核定,一人户按照2014年末市区人均住房面积40 M²的标准核算,二人户按照70M²的标准核算,三人及三人以上户按照90M²标准核算确定可提取额度,即一人户每月可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700元、二人户每月可提取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户每月可提取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600元,基本满足了职工合理的租房消费需求。

三、简化提取要件。租住商品住房的,仅需提供无房证明及家庭婚姻状况证明,以便核实提取资格及核定可提取额度。不再要求职工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登记证、租金发票、相关税票、租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极大地简化的审核要件,方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四、规范业务操作。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通常按季、按半年支付房租的实际,确定每半年办理一次,既避免让职工频繁到柜面办理业务,又避免时间跨度相对较长给职工造成一定程度的房租支付压力。

五、优化服务效能。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时受理,最长3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使职工方便快捷地办理提取业务。

六、加强规范管理。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强化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促进公积金互助作用有效发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