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解读

2014/11/27 6.2k 阅读 520 点赞

本次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保留5200项(其中,行政处罚4935项,行政强制127项,行政确认2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其他99项),暂停行使4项,取消9项。

在行政权力清理中,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1.明确范围。经前期梳理和确认,市级45家部门单位共有各类行政权力1215项(不含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其中有法律法规依据的690项,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52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布后,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剩余143项,把这143项和525项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事项作为行政权力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2.清理确认。清理范围确定后,各部门对143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进行确认,对525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权力,按照“取消是原则,保留是特例,特例必从严”的要求进行清理,确需保留的,需向市审改办提出书面申请。

3.论证评估。经与部门沟通确认后,编办又多次召集市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办相关人员对清理后拟公布的行政权力逐项进行论证评估,并提交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议,确保拟公布事项科学、合法,准确无误。

经多轮审核确认,现保留市级行政权力138项(其中130项是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主要涉及事中事后监管,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强的领域;规范性文件设立的525项中只保留8项,这8项主要涉及对行政相对人的奖励等,是有利于相对人的,其余的事项一律不予公布,今后也不得运行),取消9项(均是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而且是中央和省明确取消的事项),暂停行使4项(均是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常年无办件的事项)。

由于本次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较多,不适宜在传统媒体全文发布,因此,在征求意见结束后,将主要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公布。

1.政府内网。通过政府办文系统发文,让所有机关干部知晓手中应该有多少权力。

2.中国镇江等网络媒体。将在中国镇江、镇江机构编制网建立行政权力公示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3.各部门网站。由相关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名称、收费依据、自由裁量标准、办事流程等。

本次清单公布后,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力边界将更加清晰,各部门将不再有任何其他行政权力,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让群众和企业真切感受到改革的成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