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江市
教育教育类

镇江市教育局 http://jyj.zhenjiang.gov.cn

2026/04/10 1.5w 阅读 94 点赞

中共江苏省镇江中学委员会:

镇组通〔2023〕11号文件相关精神已知悉。经研究,同意张岚同志兼任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单位代表。

请按协会章程办理有关手续。兼职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确属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和实际支出。不得利用兼任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书面报局党委。请及时将上述要求告知本人。

特此批复。

(此页无正文)

中共镇江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