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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250号提案的答复

2019/05/08 1.1w 阅读 439 点赞

刘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问题。今年,我市将参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制定本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养老机构的评定将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

二是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问题。2017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共115项指标,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督促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人数3000多人。2015年起,我市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补贴。2017年12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江市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在市区范围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60个月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下一步,我市还将从以下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进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特殊岗位津贴。二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 %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

见习补贴标准。

镇江市民政局

2019年5月9日

签发人:潘志坚

联系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