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实际,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在2025年8月11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将意见告诉我们,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联系电话:0511-88956357,电子邮箱:zjszfjfb@163.com。
附件1:
关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2: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镇江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