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水上警察部门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船舶驾驶、轮机岗位辅警,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水上分局招聘辅警6名(其中船舶驾驶岗位5名、轮机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公安辅警岗位,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
(二)男性,年龄在18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语言、行为、思维、精神正常,心理健康,能适合船舶驾驶、轮机岗位工作需要;
(三)船舶驾驶岗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职务资格:三类船长及以上);轮机岗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职务资格:三等轮机长及以上);
(四)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五)《个人银行征信报告》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携本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旁光大银行营业厅直接打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理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结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实际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实际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录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实际操作测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分方式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8日至1月1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15至11:30,下午14:15至17:00。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政工科(润州区跃进路18号)。应聘人员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原件(各自备复印件一份)以及《就业创业证》、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经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现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实际操作测试。
(三)实际操作测试。实际操作测试采取户外公安艇巡航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安艇驾驶、靠泊、轮机的维护等,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本岗位招录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其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按实际操作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七)培训。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基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跟班学习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具体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聘为正式水上公安船舶驾驶、轮机岗位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镇江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另外计发。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扣除依法缴纳的五险(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5000元。
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55341;监督举报电话:0511-88955330。
本简章由镇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辅助用工管理处负责解释。
镇江市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