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市政府十件实事百项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提高支路、街巷的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决定对新马路、义士路部分路段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马路(电力路路口至义士路路口)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二、义士路(新马路路口至中山东路路口)实行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三、请广大机驾人员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在途经上述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警指挥,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0年11月9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