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开展“昆仑2020”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

2020/06/19 1.7w 阅读 243 点赞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镇江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昆仑2020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环境和野生动物领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镇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昆仑2020”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昆仑2020”1号行动:重点打击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乳品食品、农资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昆仑2020”2号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涉疫情防控物资犯罪,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急救类、心血管类、抗癌类药品犯罪,危害儿童的疫苗等药品犯罪,制售假劣化妆品、美容针剂、肉毒素等美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犯罪。

3.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昆仑2020”3号行动:重点打击涉及长江经济带建设,涉及进口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以及涉黑涉恶的污染环境犯罪;盗伐、滥伐林木,野生植物非法贸易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无证开采、不按许可要求开采、破坏性开采砂石等矿产资源,长江流域(镇江段)非法采砂活动,严重破坏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4. 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昆仑2020”5号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瀕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犯罪;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用猎捕工具等发布广告和提供服务犯罪。

二、凡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生产、销售的商品以及工具设备、原材料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产品、设备及原材料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接到举报后我们将认真核查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电话:110(24小时接听)

0511-88955660(工作时间接听)

举报信邮寄单位:镇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菊花山路9号

邮编:212000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镇江市公安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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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