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组织,改善路口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中山东路斜桥街路口的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路口
中山东路斜桥街路口。
二、调整措施
1.取消由东向西方向的左转/调头车道,禁止机动车左转、调头;
2.取消由北向南方向的左转/直行车道,禁止机动车左转、直行,仅允许机动车右转;
3.禁止由南向北方向的机动车左转、直行,仅允许机动车右转。
三、实施时间
2019年3月20日起正式实行。
请广大机驾人员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在途经上述路口、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服从交警指挥,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