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自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落户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户籍管理的重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们及时组织润州分局、鹤林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镇江市人才市场集体户”的管理问题,之前经润州分局治安大队及鹤林派出所与人社部门对接,达成了落户人才、人社部门及公安机关共同认可的管理模式,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在落户方面。落户人才可凭人社部门相关证明自行前往鹤林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或由人社部门代为办理人才落户手续,方便急需使用户口人员。
二是在集体户成员户口簿管理方面。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口。由于集体户户内人员较多,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市统一使用集体户卡片式户口簿,由单位统一管理。随着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早已取消了集体户人员卡片。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后,属家庭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口,当事人确有需要的,可以为其制发含首页和本人内页的居民户口簿。
三是在“人才码”网上申请方面。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人才满意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线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人才“一站式”服务专窗,线上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镇江旗舰店开设人才专栏,提供线下“一窗通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服务。人才目前可以网上在线申请我市“人才码”,在办理人才落户时,可以凭个人申请、“人才码”、户口簿和身份证直接在我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办理落户,全面打造“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一站式”线上服务。
镇江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