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蒋小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近年来,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商业促销、公共娱乐、交通运输等活动激增,噪声排放加剧,造成了噪声环境污染,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针对 这一情况,根据本部门职能,再将我局措施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新闻媒体及日常治安管理,大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场文化爱好者知法、懂法、守法,树立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和执行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文明健身、文明娱乐,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不忘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社会联动
配合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广场舞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综合治理,规范活动时段、音量限值,建立重点区域巡查机制,部门联动,共同发力,管控广场活动噪声污染,共同打造良好的广场活动环境。
三、加大惩戒力度
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遏制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对广场活动人员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对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予以警告处罚;经警告后仍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镇江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