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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2020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记功嘉奖的命令

2020/04/12 8.3k 阅读 206 点赞

各辖市局、分局,市局各处室、中心、支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双月好警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镇公传发〔2017〕8号)精神,经基层推荐、评委会推选、政治部考核、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周明华等7名民警为2020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下列2名民警评为2020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章、证书

周明华 润州分局竹林路派出所一级警长

戴 俊 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二中队三级警长

二、下列5名民警评为2020年1—2月份“镇江好警察”,并分别嘉奖一次,颁发证书

刘志祥 扬中市局西来桥派出所教导员

顾 飞 京口分局健康路派出所四级警长

徐广福 京口分局内保大队二级警长

郑 潇 交警支队京口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郭 伟 专业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此令。

公安局长:王文生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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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