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周边停车秩序,提升道路畅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违停严管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将胜利路、小门直街设置为严管街,禁止机动车停放(停车泊位除外),对于违停车辆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二、将胜利路原临时停车泊位设置为“限时停车”。上学日期间,早7:30至晚18:00禁止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违者罚款100元,记3分;晚18:00至次日早晨7:30,允许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非上学日期间(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允许机动车全天在停车泊位停放,无时间限制。
三、请广大机驾人员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警指挥,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