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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补充说明

2016/06/20 1.5w 阅读 265 点赞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执行政策,并承担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各类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口岸边防检查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12、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13、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经费、被装配备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组织实施保障工作。

  14、组织开展同外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合作协议。

  15、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协助管理全市公安边防部队,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6、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7、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18、承办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30个内设机构;京口分局、润州分局、新区分局、南山分局、公交分局、直属分局、“三山”景区分局等7个派出机构。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镇江公安实际,坚持改革强基、明责增效,不断强化公安部“四项建设”和省厅“一体两翼”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镇江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强化治安、服务大局、惠及民生的能力与水平,努力再创平安镇江建设新佳绩,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环境。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把维护稳定做好。针对新一轮平安建设要求,着眼于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统筹矛盾排化、反恐防范、治安管理等工作,力促发案下降、破案增加,始终保持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定有序。

二是坚持科技融合,坚决把基础信息做实。根据省公安厅“基础信息化提档升级行动”部署,按照“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收益”的总要求,进一步做精基础工作、做专科技支撑,最大限度把基础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三是立足打防一体,坚决把防控体系做牢。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实战”的思想,立足公安职能,进一步改革打防管控方式,促进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积极构建和完善更接地气的立体化现代化防控体系。

四是厘清执法职能,坚决把法治公安做精。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这一主题,细化“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力度,着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以及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改善民生的服务能力。

五是注重明责担当,坚决把公安队伍做优。牢固树立“严优并举”和“严管追责”理念,始终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突出班子引领、效能建设、典型选树和奖惩激励,努力建设革命化现代化职业警队。

六是严格职能定位,坚决把派出所工作做强。围绕人民群众各项治安需求,按照做精机关、做强专业警种、做实派出所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通过进一步为基层明责、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主动、直接服务公众的效能。

七是全面深化改革,坚决把镇江特色做足。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安机关创新激励办法”,围绕“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安全监管、作风建设”等专门制定改革和创新实施意见,采取项目化、序时化方式强力推进,创造更多管用、实用、好用的机制、办法、举措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

四、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镇江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省、市相关人员支出的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市公安局的预算总收入为39795.4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市公安局的预算总支出为39795.4万元,与收入预算持平。其中:

  1、按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分,主要是行政运行32889.7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万元、治安管理1427.24万元、禁毒管理15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330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3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651.1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920万元、住房公积金2622.85万元、提租补贴714.41万元。

2、按支出预算支出用途分,主要是基本支出35102.03万元、项目支出3033.37万元、政府专项支出166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5535.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车辆保障、物业管理等方面支出。

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共计1636.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由外办根据政府确定的2015年因公出国计划统一编制);

2、公务接待预算636.44万元;

3、公务用车(含执勤执法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

附件:2015年市公安局收支预算表.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