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将对解放路实施道路改造,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解放路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5年3月10日零时至2015年7月31日二十四时。
二、管制路段
解放路(大市口—运河路路口)。
三、管制措施
1、管制路段实行分段半幅施工,半幅双向通行,过往车辆及行人按照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指示以及交警、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注意安全。
2、管制路段上严禁停放机动车,原有道路内的临时停车泊位全部取消。
3、管制路段沿线出入口禁止机动车左转弯。
4、沿线公交路线及站点的调整由公交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请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行经上述路段时,自觉遵守本通告的相关规定,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