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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镇江市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6/03/30 8.9k 阅读 174 点赞

为贯彻落实部、省一次性扩岗补助文件要求,现将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和社会组织,除此以外的单位和组织均不适用。

二、申领条件

(一)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在申领企业和社会组织首月参保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三、补助标准

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申领方式

(一)线上确认。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确认补助信息(线上确认数据为省厅统一比对下发,由经办机构审核后推送至企业网办大厅)。如企业发现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可在“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银行账户信息。

(二)线下申请。企业和社会组织若发现有招用人员符合申领条件但不在线上确认数据中,可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联系电话:0511-89886858,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610办公室)。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需提交材料申请,详情请见附件。

再次提醒:一次性扩岗补助截止办理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确认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材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