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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当新手HR遇上社保业务一定要知道!

2025/03/02 1.8w 阅读 303 点赞

单位录用新员工,如何快速办理参保登记?员工离职了,如何操作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新手HR看过来,收好线上办理指南↓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等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时,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向登记机关实时反馈单位编号等信息。

对登记机关未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单位印章至注册登记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已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进行参保信息补充登记。登记完成后,单位信息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

新招录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申报期内,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对社会保险费结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内新增录用的职工,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预参保登记手续,下一申报期开启后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正式用工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实行统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手续: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表》,至本人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及“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

3.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跨省流动人员,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转移接续企业养老保险关系: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在线办理关系转移申请;

2.手机“掌上12333”APP在线办理,实名认证后进行跨省通办;

3.可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办理。

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在省内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自动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再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

(社保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