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镇江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的通知》(镇民规﹝2024﹞1号),京口区人社局会同京口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京口区被征地农民2024年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镇京人社﹝2024﹞42号)。通知规定京口区第二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656元提高至722元、第三年龄段被征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368元提高至每月405元、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624元提高至每月687元,第五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从每月924元提高至每月963元。
据悉,京口区共有1493名被征地农民涉及此次待遇调整。此次调整自2024年7月起执行,增资部分将在2024年12月底之前补发到位,所需资金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京口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