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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

2022/09/29 7.4k 阅读 446 点赞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8309元执行,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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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