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2021/05/27 1.6w 阅读 142 点赞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国资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2021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1年1月1日起,市区(指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5元。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享受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三、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列支。

四、各市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