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法定主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镇江技师学院

2020/11/04 1.8k 阅读 53 点赞

(一)负责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招收应、往届高中(职技校)、初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的技能学历教育,培养适应镇江经济建设和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对招收的各级各类学生(员)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力。

(三)负责学校校内外实习工作的规划、安排和管理,负责毕业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四)承担镇江市公共实训及鉴定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与探索各类人员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服务的方法与措施。

(五)负责市考试考工基地的管理,承办各类考工、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技学历高等证书、继续教育及其他各类培训工作。

(七)承接全市各类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与技术服务工作。

(八)拓展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新途径,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

(九)参与全市技工院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研究工作及学生管理规范的制定工作。

(十)探索与实践校企合作的新模式;组织召开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年会,加强与企业的产教合作;参与局关于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政策研究工作。

(十一)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