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人社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实施,经研究制定了《2020年镇江市人社系统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镇江市人社系统实施 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人社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实施人社系统乡村振兴“五大行动”,为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目标任务
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5000人以上,扶持农民创业2000人以上,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打造一批就业扶贫、创业扶持典型,创建一批农民返乡创业园;评选150名左右优秀乡土人才,到2020年各类农村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0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
二、工作重点
1.实施就业创业增收行动。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坚决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农民工返岗的不合理规定。依托镇、村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加强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用工信息对接。组织开展百日百万网络招聘行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供给。支持返乡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从事特色养殖、精深加工,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发展建设就业扶贫基地和镇村扶贫车间,合理开发一批临时性乡村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力脱贫”的劳动力就业。全方位支持返乡创业,总结推广句容返乡创业试点,加大对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2.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农民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创新推动线上和线下培训的高效融合,开发优质培训资源课程,扩大培训补贴项目,对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到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在岗技能提升、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吸引力。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和农民工100%免费接受1-3次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和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对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开展免费技能培训。
3.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将优秀乡土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发挥乡土人才、乡土技能大师 “三带”作用,新建1-2个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评选150名左右优秀乡土人才,落实相应待遇予以重点支持。会同教育、卫计部门继续推进“县管校聘”“县管乡用”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岗位设置、工资福利等倾向性政策调控,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向农村流动。发挥专家和人才优势,组织百名专家服务团赴农村基层开展技术对接、科技推广、对口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活动,为经济薄弱地区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人才服务。
4.实施社会保障安民行动。精准识别困难群体,巩固扩大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强化部门间数据比对和共享,精准实施农民和农民工扩面续保,确保全市城乡社保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健全被征地农民、失水渔民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执行刚性进保、即征即保政策,确保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100%。深入推进建筑业 “同舟计划”二期工程。适时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对失业农民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实施扶贫成果巩固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立足职能职责,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有效防止返贫和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行动,巩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成果,有效防止失业返贫、因贫断保,促进稳定脱贫。以人社扶贫政策落实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及优秀扶贫干部先进事迹为重点,深度挖掘系统内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一批脱贫攻坚主要成果和先进典型,为打赢人社扶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