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市各部委办局,驻镇各部省属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根据《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镇政办发〔2003〕7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专家选拔人数不超过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原则
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近3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选拔在一线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选拔工作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倾斜,向企业倾斜,向服务基层的一线人才倾斜。
对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在提供医疗救护、防疫、有关药物研发、医疗器械研发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镇江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镇单位及非公企业)中,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 (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不再参加选拔。
三、选拔条件
申报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各类申报对象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其学术水平和业绩得到同行肯定;
2.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技术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5.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得到专业领域同行广泛认可,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6.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7.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8.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
9.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
10.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市内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工匠、省技术能手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乡土人才
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在所属行业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当层次水平;
2.取得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3.荣获江苏省乡土人才大赛决赛各项目三等奖以上;
4.获评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5.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在行业内处于顶尖水平。
四、奖励措施
入选专家由市政府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专家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国家和省高层次专家项目的选拔。
五、选拔程序
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证评审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单位对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部省属单位,由本单位直接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其他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辖市(区)人社局盖章后统一报送。(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申报材料)
(二)市人社局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三)组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评审,确定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
(四)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
六、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1.《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3份(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辖市(区)人社局或市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
2.证明材料1份(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3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证明材料控制在40页以内,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
3.《2020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附件2)
《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与证明材料分开装订,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3)。
(二)各辖市(区)、各部门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需注明),并注明推荐人选的排序,加盖各辖市区人社局、各部门或有关单位公章。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附件4),并报送电子文档。
3.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拔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是我市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辖市(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扩大选拔工作覆盖面,严格按照选拔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二)提高选拔质量。各辖市(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把对人选质量的要求放在首位,严格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坚持好中选优,推荐人选向非公经济组织和基层一线倾斜。各辖市(区)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0人,各市直主管部门及各部省属单位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报送至镇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于 潇
联系电话:0511-85340340。
电子邮箱:971624568@qq.com。
地 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705室。
附件:1.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20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材料封面
4.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