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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12/24 1.8w 阅读 231 点赞

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镇政办发〔2019〕108号)要求,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孙沛然同志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小组组长,吴志龙、戴江澄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养老保险处、机关党委、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市12333咨询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汤  翔  杨建国

  成员:王  勇  吕  哲  许  伟  刘  菁  袁增耀

  王  培  林  露

  (二)实施推进组

  组长:汤  翔  唐  捷

  成员:黄  翔  吕  哲  王幼江  李晓林

  (三)资金监督组

  组长:王昱琼

  成员:邵晶晶  王  勇  邵红星  金正伟

  (四)平台建设组

  组长:刘  为

  成员:黄  翔  王幼江  张贤玉  林  露  唐  亮

  (五)评价保障组

  组长:庄  晨

  成员:吕  哲  王建军  陈武飞  梁  涛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统筹研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大政策和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分解下达目标工作任务;研究重点工作举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专门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职业技能行动相关政策,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做好有关部门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宣讲工作;建立相关信息日常报送制度,加强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2.实施推进组:负责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具体由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负责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工代训、贫困劳动力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牵头)。

  3.资金监督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保障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督促市、区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4.平台建设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化建设,开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实名制补贴信息系统;负责提供信息系统内各类统计数据。

  5.评价保障组:负责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负责培训教材、职业培训包开发等工作;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培训质量标准。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