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镇政办发〔2019〕108号)要求,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孙沛然同志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小组组长,吴志龙、戴江澄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处、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养老保险处、机关党委、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市12333咨询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汤 翔 杨建国
成员:王 勇 吕 哲 许 伟 刘 菁 袁增耀
王 培 林 露
(二)实施推进组
组长:汤 翔 唐 捷
成员:黄 翔 吕 哲 王幼江 李晓林
(三)资金监督组
组长:王昱琼
成员:邵晶晶 王 勇 邵红星 金正伟
(四)平台建设组
组长:刘 为
成员:黄 翔 王幼江 张贤玉 林 露 唐 亮
(五)评价保障组
组长:庄 晨
成员:吕 哲 王建军 陈武飞 梁 涛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统筹研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大政策和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分解下达目标工作任务;研究重点工作举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和政策解读工作。
(二)专门工作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职业技能行动相关政策,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做好有关部门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宣讲工作;建立相关信息日常报送制度,加强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2.实施推进组:负责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具体由职业能力建设处牵头);负责就业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以工代训、贫困劳动力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牵头)。
3.资金监督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保障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督促市、区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4.平台建设组:负责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化建设,开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实名制补贴信息系统;负责提供信息系统内各类统计数据。
5.评价保障组:负责开展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负责培训教材、职业培训包开发等工作;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培训质量标准。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