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防风险、惠民生的重大部署,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其中: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30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以内和3%以内;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92%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0人。
2.全民创业。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支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7000人,其中:帮扶农民创业2000人、引领大学生创业1700人,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
3.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开展创业培训6700人。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参保54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全市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箱,调整充实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市委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要点,将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优先指标,定期分析经济发展与就业状况,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循环。
2.健全就业政策体系。督促指导市、区贯彻落实《市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困难企业认定等配套文件,修订《镇江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出台新一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破除劳动力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动态管理机制等政策调研,做好政策储备、运用和转化,及时充实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
3.推进就业政策落实。全市联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民企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等宣传活动及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品牌活动,提高涉企惠民政策知晓度。推行一次性创业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贴息贷款、失业保险费返还、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等网上经办,方便企业和劳动者享受政策。加强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政策实名制管理,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立足产业强市,紧扣产业需求,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就业见习、基层成长”等计划,扩大就业见习范围。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高校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系列活动。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确保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不降低。
5.打好就业扶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人社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市、区围绕“技能定培、岗位定制、托底帮扶、劳务对接、扶贫车间、创业扶持”等重点开展特色创建试点,探索社会化扶贫新路子,遴选一批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和爱心企业,帮扶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做好镇江渭南两市对口劳务扶贫协作,落实镇江渭南劳务协作和订单式就业培训合作协议。
6.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全市联动开展“春风行动”等品牌化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进城就业创业。全面实施农民工市民化培训、家庭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等计划,组织参加全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持续开展农民工治欠保支专项检查,确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健全农民工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制度,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7.统筹推进其他群体就业。策应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加强精准就业援助,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动态清零。稳妥做好结构调整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促进去产能企业、“四个一批”化工企业、“僵尸”企业职工就业创业。继续抓好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其他群体就业,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三)深化创响镇江富民行动
8.培植创新创业主体。深入实施人才领创计划,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来镇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转岗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大学生、技能人才、专技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综合运用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免费创业培训、场地租金减免等政策,鼓励支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投身创业。精心组织第四届“创富镇江”创业大赛,遴选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镇江。
9.推动创业载体提质。落实兑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于创业载体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创业载体。加强市级创业示范载体评定后的跟踪管理,健全创业示范载体评审、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市级创业示范载体复查评估工作。遴选和打造一批省、市级创业示范载体,促进创业载体转型升级,打造“创响镇江”品牌。力争全年创成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家、市级创业示范基地5家,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园区274个。
10.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围绕“让创业者办事更便捷”这一核心,创造性地开展创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市级创业指导专家、优秀创业项目“两个数据库”,构建社会化创新创业服务模式,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项目和创业机会。着力打造在线服务创业和基层服务创业“两个服务平台”,全新打造“创业服务360”活动品牌。开展“创响镇江”系列主题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实效,营造创业富民的浓厚氛围。
(四)推动就业培训提质增量
11.完善就业培训政策。调整就业培训工种目录、培训补贴方式和培训标准。推行直补个人和直补机构、直补企业相结合的培训补助方式。统筹职业培训补贴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面落实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政策,细化落实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政策。
12.扩大就业培训规模。结合产业需求,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力度。统筹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去产能职工特别职业培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技能扶贫、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突出抓好家政服务、机械加工、建筑安装、汽车维修等急需紧缺工种培训,大力推行技职院校、行业、企业等成建制规模在校、在岗培训,鼓励个人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做到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应培尽培”。
13.提高就业培训质量。推广《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健全管办分离、行业监督、资金监管等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力度,多渠道引进社会优质培训资源。依托“智慧人社”平台,开发培训意愿采集智能服务模块,促进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与培训机构精准对接。探索实施数字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
(五)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14.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全面落实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力度。研究制定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15.落实促进就业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细化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深入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做到“应享尽享”。
16.强化失业保险征管。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清欠,建立与社保、税务等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信息比对制度,做到基金“应收尽收”。开展失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警示教育活动和失业保险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防范失业保险基金风险,上线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分析系统,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出、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六)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17.加强公共就业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修订颁布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设规范、人社基层平台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水平。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18.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深化“三个一”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就业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实失业保险经办“三取消”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服务流程,更大力度利企便民。全市联动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等品牌服务活动,打造具有镇江特色的“10+N”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格局。
19.加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持续抓好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社保大数据监测试点工作,打造就业质量大数据分析系统。完善重点企业用工、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企业用工等监测制度,建立经济发展与企业用工联动监测机制。扩展就业信息系统功能,增加数据监测分析模块,建立核心指标与统计报表数据比对机制,提升就业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就业形势季度分析制度,完善就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