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25年第三时段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镇建建管〔2025〕43号)等文件要求,经建筑业企业申请,我局对“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业企业进行2025年第三时段信用评价,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建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221室,邮编:212000,电话:0511-87057187。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