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度镇江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公示

2023/10/22 1.7w 阅读 293 点赞


2022年,全市建筑行业克服新冠感染疫情影响,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创新实干、奋发进取,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19〕23号)、《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镇财规〔2015〕3号)及《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保重点支出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18号),对原2023年度镇江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拟对江苏万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下达专项引导资金267.9万元,现将2023年度镇江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3年市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原则: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奖励;获得同类别同等级奖项的,合并为一次奖励;根据市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财政预算安排,申请奖励资金总额超过年度预算计划的,按相应系数进行调整。

公示时间为10月23日-27日。在公示期间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向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3号306室,邮编:212000,电话:0511-85580037。

2023年建筑业专项引导资金分配方案(调整后)(10.23)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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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