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住建局系统2017年第十四届优秀科研项目科技论文(专著)和调研课题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24 1.3w 阅读 408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推进建设科技进步,不断促进提高建设科技与人才工作水平,充分调动住建系统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开展局系统第十四届优秀科研项目、科技论文(专著)和调研课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1.参加评选的科研项目范围包括:社会发展、信息系统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产品的研发等,参评项目应于当年完成,并通过省、市级科研成果评审鉴定或市住建局评审验收。

2.参加评选的论文(专著)、调研课题,应于2017年1 月至12月间在市级以上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工作管理、技术科学、科普)论文;以及在此期间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和科普专著;特殊情况尚未发表的文章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亦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要求和奖励等级

参加评选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调研课题,要有较高的实际推广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科研项目设优秀科研项目奖,论文(专著)和调研课题设一、二、三等奖。

三、评选组织

评选活动由市土木建筑学会组织,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住建局领导、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成员及特邀专家组成,具体的评审工作由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

四、评选申报和截止时间

1.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科研项目由各单位填报镇江市住建局优秀项目申报表,并附评审验收时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每个参加评选项目报材料一式一份。

2.凡具备申报条件的论文(专著)、调研课题,由个人填写优秀科技论文(专著)、调研课题申报表并附发表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文章复印件装订成册。每个参加评选的科技论文(专著)、调研课题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由单位集中报送。

3.各单位填写《市住建局系统2017年第十四届优秀科研项目科技论文(专著)和调研课题汇总表》,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jzjjkyc@sina.com。

4.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土木学会褚桂馨,13812462266;

陈瑾,84418337

报送地点:市土木学会(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5楼);

局机关各处室报送至科研处(市住建局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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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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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