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行为,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江苏省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制定本修剪指南。
一、修剪方式
1.常规修剪
常规修剪是指不缩小树木原有树冠,不改变原有树冠形状,仅对树冠内部的枯枝、病枝、交叉枝、受损枝等内膛枝进行疏剪或剪截,以利于枝于通风透光的修剪。
居住区树木应尽量采取常规修剪的方式解决树本影响居民通风采光及安全问题。居住区主于道两侧树木应以常规修剪为主。
2.回缩修剪
回缩修剪是指在保留树木基本骨架的前提下,剪掉二年生枝条或多年生枝条的一部分,对树木骨于枝进行较高强度的截断,是一种限制树木生长的措施。
常规修剪不能解决树木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二、修剪程序
常规修剪由居住区管理单位参照《江苏省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南》直接实施。
回缩修剪由居住区管理单位拟订修剪方案,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将方案在居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模板详见附件l《××小区树木回缩修剪方案》),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方可实施回缩修剪,修剪工作需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三、修剪时间
落叶树的常规修剪应在树木进入休眠期后至翌年树液流动前进行,避开极端低温天气;伤流树(如合欢、枫杨)的修剪应在夏末或秋末冬初进行。常绿树的常规修剪应在春季萌芽前或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进行,尽量避开极端严寒和高温天气。回缩修剪应在树木休眠期进行。
四、修剪标准
1.“单轴分枝型”树木:即有中央主导于的树木,如水杉、雪松、广玉兰、银杏等,此类树木应按照“分层轮修”法进行适当疏枝,定期对围绕树木主于同一层面的枝条进行分层疏剪更新,保持树木冠形。
如果此类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通风采光的,在分层轮修的基础上可进行适当的回缩修剪。回缩修剪后的树木高度宜保留原树木高度的2/3 以上,且保持5 层以上的分枝。
3. “合轴分枝型”树木:即中央领导于不明显,或主干直立但至一定高度即分枝的树木,如香樟、栾树、无患子等。此类树木一般以疏剪为主,在保持树木冠形的基础上,定期对过密的枝条有选择地进行修剪,重点去掉枯枝、病虫枝等。
如果此类树木严重影响居民通风采光的,进行回缩修剪后至少保留2-3 级以上的骨架,并逐步培养形成新的树冠。具体详见附件 2《常见树木修剪示意图》。
五、其他
居住区管理单位应定期主动结合树木生长规律、生长环境以及对房屋采光、通风、居住安全的影响情况桉照树木修剪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常规修剪。不得对居住区树木进行去除原有树冠,仅保留部分分枝的过度修剪或仅保留树木主干,去除所有分枝的重度修剪。
附件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