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镇建建管〔2022〕35号)要求,在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于5月17日至5月18日对市区在建工程开展2022年第一次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镇建建管〔2022〕35号)要求,在市区在建项目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于5月17日至5月18日对市区在建工程开展2022年第一次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内容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理资料管理及工作条件情况,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和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情况等。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理资料管理及工作条件情况,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和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情况
共计检查10个项目标段,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约20.5亿元,涉及监理单位10家。合格率60%以下的项目监理机构1个,占检查项目的10%;合格率60%~80%的项目监理机构5个,占检查项目的50%;合格率80%以上的项目监理机构共4个,占检查项目的40%。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多数监理企业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落实监理责任,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编制和归档监理资料,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但监理企业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少数监理企业履职履责不到位,监理企业管理能力及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共计检查10个项目标段,总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约20.5亿元,涉及监理单位10家。合格率60%以下的项目监理机构1个,占检查项目的10%;合格率60%~80%的项目监理机构5个,占检查项目的50%;合格率80%以上的项目监理机构共4个,占检查项目的40%。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多数监理企业能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落实监理责任,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编制和归档监理资料,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但监理企业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少数监理企业履职履责不到位,监理企业管理能力及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在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工程质量管控、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资料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在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工程质量管控、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资料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多次变更、动态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缺少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人员及见证员未到岗等问题;部分项目前期项目资料管理混乱,缺乏统一归类。
部分项目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多次变更、动态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缺少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人员及见证员未到岗等问题;部分项目前期项目资料管理混乱,缺乏统一归类。
(二)工程质量管控方面
部分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管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不及时不到位;对进场原材料查验台账不齐全;监理机构无见证员,见证取样涉嫌弄虚作假;审批表、隐蔽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存在漏签、代签现象,少数监理机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涉嫌造假;监理通知单未复查闭合;旁站、实测实量记录无完整原始数据。
部分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管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不及时不到位;对进场原材料查验台账不齐全;监理机构无见证员,见证取样涉嫌弄虚作假;审批表、隐蔽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存在漏签、代签现象,少数监理机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涉嫌造假;监理通知单未复查闭合;旁站、实测实量记录无完整原始数据。
(三)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方面
部分监理机构在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文明措施费、深基坑检测方案等未审批;对危大工程(升降机、PC吊装、深基坑等)未按要求进行审核、验收;旁站记录、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流于形式,少数监理机构旁站、巡查记录涉嫌造假;对其发现的问题无整改复查记录,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部分监理机构在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文明措施费、深基坑检测方案等未审批;对危大工程(升降机、PC吊装、深基坑等)未按要求进行审核、验收;旁站记录、巡查记录与实际不符,流于形式,少数监理机构旁站、巡查记录涉嫌造假;对其发现的问题无整改复查记录,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资料管理方面
部分监理机构在资料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编写的监理规划中无建筑节能内容,监理细则无针对性;编制的监理日志内容混乱、日期缺失,少数监理机构监理日志为打印件,无原始记录;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缺失;大型机械设备“一机一档”资料不完善;少数监理机构无法提供已验收通过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少数监理机构涉嫌抄袭、伪造监理资料。
部分监理机构在资料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编写的监理规划中无建筑节能内容,监理细则无针对性;编制的监理日志内容混乱、日期缺失,少数监理机构监理日志为打印件,无原始记录;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缺失;大型机械设备“一机一档”资料不完善;少数监理机构无法提供已验收通过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少数监理机构涉嫌抄袭、伪造监理资料。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的10个项目监理机构得分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监理单位。
(三)对检查中反现的问题,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负责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江苏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江苏江大工程管理有限监理公司六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四)检查中涉及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城建监察支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对检查的10个项目监理机构得分及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监理单位。
(三)对检查中反现的问题,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项目监理单位及参建单位负责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江苏高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达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江苏江大工程管理有限监理公司六家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四)检查中涉及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城建监察支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被查项目监理企业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各监理企业要切实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从业教育,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切实规范责任单位质量行为,不断规范监理企业的监理行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市住建局将加强在建项目监理企业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监理机构配置不完善、人员不到岗、专业不配套、施工现场监理水平差、监理资料整理归档混乱、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减企业信用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一)被查项目监理企业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各监理企业要切实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学习,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从业教育,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切实规范责任单位质量行为,不断规范监理企业的监理行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市住建局将加强在建项目监理企业的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监理机构配置不完善、人员不到岗、专业不配套、施工现场监理水平差、监理资料整理归档混乱、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减企业信用分。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