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文件

关于更新镇江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的通知

2022/04/12 1.4w 阅读 228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市建管处,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7号)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更新镇江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专业分类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其他类(拆除、顶管、水下作业工程、钢结构、幕墙安装等)。

二、推荐人员范围

全市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人员。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学术严谨,热心本专业工作。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持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四)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实际工作1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六)能够参加市住建局组织或交办的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抢险、技术咨询、培训授课等工作;

(七)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申请办法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1.《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以下简称“《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执业资格证件。

6.能够反映本人在危大工程管控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以及曾参加编制、施工或评审的专项方案业绩材料)。

7.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申请推荐专家库专家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负责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部门审核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向我局推荐(单位所在地为京口、润州、镇江高新区的,由市安监站负责推荐,其他由辖市、区住建局负责推荐),同时填写《镇江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连同专家材料一并报市住建局质安处(请将推荐专家的提交材料按个人分别装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专家姓名及在《汇总表》中序号)。

五、有关要求

1.本次专家库更新,由申请人自愿申请。原专家库成员若要继续担任专家的,需根据本通知要求重新进行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品德、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一名专家最多申报两个专业类别。

3. 专家所在地为市外的,特别优秀者或个别专业类别目前我市相关人才紧缺的,由市安监站统筹相关人员进行申报。

4.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监站于5月9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档及电子档)、《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定后,将公布符合条件的专家库名单。

联系人:市住建局,马云鹏,电话:85589811;市安监站,刘伟,电话:86090017。

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