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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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下达我市2022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目标任务的通知

2022/04/07 1.9w 阅读 415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发展我市装配式建筑应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装配式建筑建造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发展。根据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筑产业办〔2022〕1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区(详见附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保任务完成

各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7〕91号)和《关于明确2021-2023年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镇建筑产业办〔2021〕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普及“三板”应用,切实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确保到2022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40%,装配式建筑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达600人次,力争装配化装修的成品住房占同期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14%。

二、及时报送信息

每月5日前,各市、区应将属地装配式建筑项目、“三板”项目录入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对于满足综合评定的装配式项目,应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推行告知承诺制。

三、其他要求

1.各地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目标任务,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市、区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价,并对工作滞后的地区定期进行通报。

2.属于镇建筑产业办〔2021〕1号文规定实施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及苏建科〔2017〕43号文规定的“三板”建筑,确因特殊要求不适合全部或部分应用“三板”的,需经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论证研究确定。

附件: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

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

地区

装配式建筑

装配化装修

装配式建筑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人次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万m2)

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

新开工装配化装修商品住房面积(万m2)

占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

市区

40

40

6

15

150

丹徒区

10

40

1

30

60

镇江新区

20

40

2

13

100

句容市

35

37

5

16

200

丹阳市

35

37

3

10

50

扬中市

10

45

1

30

40

合计

150

40

18

14

600

说明:

1、装配式建筑任务指标为约束性指标,该指标在各地报送的基础上,以全省2022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37%目标为基线,结合示范城市创建、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2、装配化装修任务指标为预期性指标,新建住宅建筑中,应积极采用干式工法、管线与结构分离、装配化施工等技术,且至少应完成集成厨房和集成卫生间的方可纳入统计。

3、人才培训任务指标为预期性指标,以各地报送数据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