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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镇江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11/29 6.0k 阅读 491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2021〕360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10月下旬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单位和招标项目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全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按30%的抽查比例,共抽查35家,含施工、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140标段招标。

(二)检查内容

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报送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等信息)真实情况;

2.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完整、合法合规;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是否与委托合同内容相符;

3. 招标前期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等设置是否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5. 评委专家抽取专业是否合规;

6. 招标文件收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 投标保证金收取是否规范;

8. 应当公开信息的内容是否按相关要求公示、公告;

9. 对投诉异议处理,代理机构是否认真及时予以核查、回复;

10.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11. 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是否完整、及时,招标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12. 有无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初步发包方案编制不严谨

部分项目初步发包方案编制不严谨,项目标段内容未全部列入,发包方案的标段与招标公告的标段不统一,发包方案中缺少设计标段内容。

(二)委托代理合同填写不规范

个别项目“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中存在承办人未签名或签错的情况;代理合同与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签订的委托方单位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代建单位)不一致;代理合同归档内容不全;代理合同没有签订日期;代理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符等情况。

(三)归档留存的招投标资料不完整

部分代理机构未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的档案资料内容不完整准确,施工图审查受理单、中标候选人公示、书面情况报告缺失,少数勘察项目缺少踏勘照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并落实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招标代理质量。同时,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共同塑造招标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政策,在制度规则上保持市、县一致,特别是企业信用管理、保证金缴纳、招标文件编制等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推进两场联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三)各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反馈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依法查处纠正,并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不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