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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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11/26 1.9w 阅读 135 点赞

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8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6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5日。

  二、备案条件

  1.符合备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取得房地产经纪岗位证书);

  2.具备三人以上的房地产经纪岗位证书;

  3.取得镇江市工商营业执照含分支机构;

  4.有固定经营场所;

  5.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投诉,社会信誉良好。

  三、备案须提交材料

  1.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2.本年度工作报告(1-11月统计报表和经营业绩);

  3.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备案合同(复印件);

  5.镇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花名册;

  6.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房产经纪人上岗证书);

  7.房地产经纪人与执业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过期不报送备案资料的经纪机构,视为放弃备案;

  2.备案资料一律以A4纸装订成册,填写内容字迹工整规范。

  五、办理地点

  市住建局房产处(正东路33号216室)。

  联系人:张腾;联系电话:0511-85589806。 

  附件:

  1.镇江市202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2.镇江市202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花名册

  3.镇江市2021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网点表

  附件下载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