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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0月份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11/19 1.4w 阅读 196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20〕77号)以及《关于加强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镇政建〔2020〕8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工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现将10月份全市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11月13日,全市纳入省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在建项目249个,其中:京口21个、润州31个、丹阳市54个、句容市43个、扬中市27个、丹徒区26个、镇江新区47个,实名制用工总人数134930人,目前登记在册用工总人数87233人。

  在建项目合计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45个,其中:京口21个、润州31个、丹阳市51个、句容市42个、扬中市27个、丹徒区26个、镇江新区47个,工资代发总金额14.3501亿元,全市通过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累计46.2742亿元。

  10月25-31日,省平台全市在建项目平均日考勤覆盖率83.43%,其中:京口区85.71%、润州区92.17%、镇江新区78.42%、丹徒区82.42%、丹阳市76.98%、句容市94.68%、扬中市76.53%。

  11月13日,省平台显示全市在建项目考勤覆盖率100%、专户开通覆盖率98.39%、工资代发覆盖率98.37%,位列全省第1、10、5位。

  2020年9月份通报的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23个项目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通报整改项目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及已安装设备实名制管理不到位的3个项目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予以通报(详见附件),自通报之日起20天内须完成整改,在整改期限内限制各类评优评先,整改到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及总承包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扣减信用分。

  附件:镇江市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项目(2020年10月)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年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