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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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数字化审图的通知

2020/09/24 9.5k 阅读 505 点赞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改进施工图审查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我市自2016年启动了数字化审图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试点,具备了全面实行 “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人防审查、技防审查” 数字化联合审查的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镇江市区(京口、润州、高新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数字化审图。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镇江市区(京口、润州、高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实行网上报审,实现无纸化施工图审查。

  三、实施流程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

  1.建设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供送审项目有关附件材料。

  2.勘察单位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上传勘察报告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并由建设单位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提交送审。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建设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供送审项目有关附件材料。

  2.设计单位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传施工图、计算书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并由建设单位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提交送审。

  (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办理

  1.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有关材料;合格后向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上报相关数据;系统自动生成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与相关监管部门共享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签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对审查合格图纸进行电子签章后,建设单位可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自行打印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四、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网上报审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数字化审图的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的网上报审工作。

  2.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本区域的数字化审图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五、技术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咨询电话:88983200;数字化审图业务咨询电话:85581921、85581922、85581923;数字化审图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5-83752686;数字化审图系统技术咨询QQ群号:162626700。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