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103号)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