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生〔2019〕425号)精神,结合镇江市住建局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现就节前农村房屋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农村危旧房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1.开展隐患排查。各辖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镇、村开展农村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重点对建设年代久远、墙体严重倾斜或开裂、局部坍塌等特别危险的房屋开展排查,并建立危旧房屋安全台账和档案。
2.强化安全防范。各辖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镇、村加强危旧房屋的安全防范,对于长期空关的特别危险房屋要及时设置警示牌、围挡等,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同时通知产权人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有人居住的特别危险房屋,当地政府应当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安置,保证农民平安过节。
3.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房屋使用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从思想认知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有关要求
各辖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指导镇、村两级建立排查与整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效处置,保证农民平安过节、社会安全稳定。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