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管理工作,保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关于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方案》(镇政办发〔2017〕91号)、《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镇政建〔2018〕8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镇江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镇江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
文件编制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除应满足设计和构造要求外,其设计内容和深度还应满足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制作和施工的要求。
第三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需完整、准确编制,现浇与装配部分需统一协调,完整准确表达,不应出现“现浇”与“装配”“ 两套图”相互套用的现象。
第四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报审的文件中应包含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规模、预制率、预制装配率、“三板”应用总比例等指标的核准文件,报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建设规模、预制率、预制装配率、“三板”应用总比例等说明及计算书。
第五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各专业设计报审资料除与一般现浇结构相同的部分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专业报审资料
(1)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专项说明,专项设计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采用的预制构件种类和位置、各类预制构件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要求、建筑外围护材料和形式、相关节点构造说明、预制率、预制装配率、“三板”应用总比例、标准化外窗应用量等内容。
(2)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连接节点的建筑构造详图。
(3)内装部品布置图。
(4)《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中创新加分项证明材料。
2. 结构专业报审资料
(1)计算书
结构整体计算,接缝的正截面承载力计算,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剪力墙水平接缝受剪承载力计算,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计算,梁柱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装配式结构中叠合受弯构件的两阶段计算,预埋件验算,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的连接计算,外挂墙板计算,装配式结构预制率、预制装配率、“三板”应用总比例计算等。
(2)设计图纸
装配式结构专项说明,预制构件布置图,预制构件模板图和配筋图,预埋件布置图,节点连接详图(如梁-板连接、墙-板连接、梁-梁连接、梁-柱连接、梁-墙连接、墙-墙连接、悬挑构件连接等),预制非承重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详图。
3. 设备专业报审资料
(1)应说明采用装配式的各建筑单体分布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种类(如楼梯、楼板、梁、柱或剪力墙等)。
(2)预留孔洞、沟槽,预埋管线、箱体、接线盒、套管,以及管道的标高、直径等应精确定位。
(3)复杂的安装节点应给出剖面图。
(4)预制构件中防雷装置连接要求应有相关说明。
第六条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其深度规定未尽事宜,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质函〔2016〕247号)第5.4节等相关要求。
第七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把关,着重核查预制率、预制装配率、“三板”应用总比例指标,对未执行本规定的设计文件,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第八条 本细则为暂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细则施行过程中,我局将适时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本细则进行调整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