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细化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流程,严格管理程序,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省住建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以下简称《细则》),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积极组织开展《细则》的宣贯培训
《细则》是危大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细则》的宣贯培训,将《细则》纳入业务学习和交流内容,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组织《细则》内部培训,使《细则》迅速生根落地,进一步提升参建各方危大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及安监督机构要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执行《细则》执行情况作为危大工程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督查、评价,奖优罚劣。市局将结合季度安全督查工作,对《细则》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肃查处违反《细则》行为
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把危大工程作为日常监管、安全巡查的重点,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细则》对参建单位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上报市住建局。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
2019年9月3日